单位参保登记(医保)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单位参保登记(医保)
|
目录子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002036110001
|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0400MB1677152R300203611000101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
|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淮南市
|
| 实施主体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无
|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hn.ahzwfw.gov.cn/)、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方式 |
0554-6670010
|
咨询方式 |
0554-8881890
|
| 审查标准 |
1、单位经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单位主体、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事项是否是职权范围;
4、申请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5、申请事项相关部门批文或通知是否齐全有效。
|
||
| 年审年检 |
无
|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本条例实施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56号) 第六条: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十条: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
||
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其他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注销)的文件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等相关材料,到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医保综合窗口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审查:①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告知办理结果。
审查:①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告知办理结果。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4个工作日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李晓芬/马洁/路晶晶/方娟/李靖琦 | 受理岗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受理业务。 2.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 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 4.负责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等手续。 | 无 |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徐琪/王鑫 | 审查岗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详细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负责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徐琪/王鑫 | 办结岗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申请办件及时办结处理,将办件结果告知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分
-
0次
累计评价
-
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次
满意
占比 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保吗? | 是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
|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吗? | 不享受。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配置的? | 配置标准:从2022年7月起:①医保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70元配置(需要扣除9元大额医疗费用);②医保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配置。 |

